食人者,是为妖也。

简简单单,没有下文。有人认为无需下文,有人认为妖者难辨,亦难辩,多说无益。可无论哪种说法,都对这言简意赅的定义无所埋怨。

这或许是因为从没有人拿如此模糊的标准作为人妖界限。

“罪者,方可谓其为妖”

“食人,妖族之天性也,犹如羊之啖草,狼以羊生者,链之一环。道,无相违也。故天允牛力过虎,蛇毒毙鸟,人可除妖”

“妖食人,无罪:人灭妖,无罪。千年演变,人妖同袍,当今盛世,美哉!哈哈哈哈!诸位,来来这就让你见识一下妖的术法带来的便利”

“哼,这都什么话?拿他老祖宗话乱解释一通,而且还是为妖发声。要我说啊,他们现在玩的就是妥妥的‘打不过,就和解’的戏码”见众人离去,少女的黑发由下自上渐渐变红。

“起码,妖的存在得到承认,甚至得到了与人同行的权利“少年的瞳孔则是慢慢呈紫。

“这就值得你高兴吗?”盯着杯中泛起的涟漪,少女的语气略显轻蔑。

“这当然。。。。。。”少年将杯子举到嘴前,嘴角微扬,而后,一饮而尽。

“肯定是值得高兴,虽然妖族的整体的利益从未有半点损失,人妖两立的局面也并无不可,但毫无疑问让这群家伙在正确认识自己的基础上,拥有属于自己特别身份的基础上,立足人世是一大进步。只是狼以羊为食这点从未变过,就看这灯下皮影能演多长时间了。“迟来的老者褪下兜帽,比起银发因阳光而熠熠生辉,那似乎从右眼眉毛可以延伸至耳根的弧形疤痕更加引人注目,或者,引人惊骇。

“路还很漫长。“少年将目光投向远边的白云,心想:那朵云像打开的折扇啊,令人怀念。

那时天空湛蓝,那时海洋深幽,那时星河清澈,那时的大地富有生机,那时的雪和外表一样至纯。那时的妖,尚可以族来称。

那时人心如何?呵,那东西估计自从诞生后就没有干净过。

说来好笑,大妖一只足以灭世,可妖仍以族群为单位选择与人缔结誓约。

对了,忘了说了“此世无仙,此界无神”

要来此方,或以心易。

我是这附近的招摇人,想要进去旅游?先说好,旅费可是很贵的!毕竟这一方造界被外主给封了。不当导游?送进去,再接应就行了?价钱好说。

什么?!还想在这方造界留几个念头?别问我价钱,这事我管不着。温馨提示:外客擅自干涉造界可能会惹来正主的怒火呦!而且这一方更是特别,甚至可能会引来干涉这方的外主的怒火呦!

真的呦!不骗你呦!你不怕?那可不行,你要怕啊。万一带给旁人麻烦怎么办啊?

我倒是没啥,这方我也待挺久了,正主也同我熟识,那外主好像和这方正主关系不赖。每一个招摇人都有和造主周旋的本事!哼哼!

行吧,您是客人,您指南咱决计不敢闯北。

哦哦,到了到了,客官,祝您旅途愉快!您放心咱绝对不会忘记接应的时间的!客官再见,有啥事记得还找我啊!价钱给您算便宜点啊!再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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